一个诗人,或一个小说家,在阅读另一个诗人或小说家的作品时,不可能不把他们的作品和自己的作品加以比较。他阅读时作出的评语总是这一类的:我的上帝!我的曾祖父!我的伯伯!我的敌人!我的兄弟!我的傻瓜兄弟!
凡文学作品,庸俗比空洞无物还是要好些,就好比杂货铺里的葡萄酒总比蒸馏水强些。
高水平的鉴赏力在更大程度上是识别优劣的能力,而不只是排斥劣作的能力,而当鉴赏力不得不采取排斥态度时,那也是怀着遗憾的、而不是愉快的心情的。
一个作品能否给读者以乐趣绝不是文艺评论的一个完全可靠的标准,但它是最使人们少犯错误的标准。
孩子读书是受乐趣指导的,不过他们的乐趣都是没有多大差别的。举个例说,他们不能分辨美学乐趣与学习或幻想的乐趣之间的差别。在青年时期,我们明白有各种各样的乐趣。其中有一些是不能立即感受到的,而需要别人来帮助我们阐释。不论是对食物的品尝,还是对文学作品的鉴赏,成年人常常希望有一个他信得过的、有权威的导师。他按导师所推荐的去吃,去读,而且有时还难免要稍稍干点自己欺骗自己的事情。他得假装很欣赏橄榄或《战争与和平》,其实他并不能欣赏到那个程度。从十岁到四十岁这个时期有一个我们了解自己的过程,其中包括弄懂必然性的限制(逾越了这种限制必将受到惩罚)之间的区别。我们中很少有人能不犯一些错误就弄懂这一点,我们总是不安分守己地想当个不平凡的人。就是在这个时期,一个作家最容易被另一个作家或某种思想意识引入歧途。当某个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的人谈到有关一个艺术作品时说:“我知道我喜欢什么。”实际上他是说,“我并没有自己的鉴赏力,而只是接受了我的文化前景所给我的鉴赏力。”因为,在十岁到四十岁期间,一个人只能有他自己的真正鉴赏力的确切标志就是他对鉴赏力并无一定的把握。在四十岁以后,如果我们还没有完全失去纯真的本性,则乐趣——像在儿童时期那样——会再次正确地指导我们应该读些什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