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对老挝和巴基斯坦作为案例的初步分析,可以拓展到其他同样是高风险而双边关系紧密的国家,中国在对双边关系紧密的国家扩大投资规模过程中,也要重视这些国家本身具有的高风险特征,做好风险预评估与项目分析工作,尽可能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在高风险国家的投资损失。应继续深化“一带一路”合作,正如胡必亮和张坤领研究发现的,“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双边及多边合作框架与机制安排可以为中国跨国企业投资活动提供正向激励,并且为海外跨国企业经营活动提供重要保障,进而为中国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支持。①因此,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应加强双边沟通,共同为跨国投资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一带一路”投资质量。
三、严格管控项目风险
在前面讨论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的大型项目以及出现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我们试图结合东道国风险类型,对如何管控好重大项目风险提出一些看法。
(一)管控好交通投资项目风险
“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是实现更好的全球互联互通,基础是实现全球更好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尤其是交通和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多数基础设施投资具有投资收益率偏低的特点,公路、铁路、港口、发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靠项目自身收费来收回投资成本,均需要很长时间。因此“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典型的低收益、高风险特征。根据CGIT数据库,在2020年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的大型项目中,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占比为30.01%。统计分析中国在2020年的交通行业投资及对应东道国风险水平,可以看出总体上中国对包括泰国、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等在内的21个共建国家进行了超过1亿美元的大型交通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