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无法有效地发挥道德法典的功能是荒谬的:不许伤害他人和不许违背诺言(以合适的借口)是明显的例子。但是,实际的道德法典很难只由这些原则构成,一个有效的道德原则要求只适于局部的应用。对于那些认为基本道德原则必须普遍适用的人,人们可以作出另一种让步。可以想象应当存在着一些能够说明的、普遍有效的道德原则,它们为有理智的、受过良好教育的、逻辑敏感的人们服务,尽管它们并不是现实社会的道德法典。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出,这些抽象的原则对于一个特定社会(特殊的情境、特有的社会公共机构)的要求是什么。我们可以选择这样一些道德原则——对一个群体中的人们更有意义的道德原则——把它们作为社会的道德法典来教导人们,它们可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这些原则当然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它们的地位——像普遍有效的原则对于特殊局面的含义一样,可以使那些认为如果道德原则可以约束什么人的话,那么就应当使约束所有人的哲学家们感到满足。[9]
相关影视:恋峦影视网